艺术学院评优评先综合测评评分标准

发布日期:2025-12-15    浏览次数:

艺术学院评优评先综合测评评分标准
类别考核内容评分标准
学习成绩70%+综合测评分30%
综合测评分类别(30%)
荣誉与学术文体活动获国家级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25/20/15/10上限30分
获省级/自治区级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20/15/10/5
获校级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10/8/6/4
获院级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8/6/4/2
专业竞赛获国家级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25/20/15/10
获省级、自治区级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20/15/10/5
获校级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10/8/6/4
获院级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8/6/4/2
评优: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、优秀学生、优秀干事、优秀志愿者、实践先进个人省级、校级、院级15/10/8
资格证书计算机过级证书计算机二级/一级20/10上限20分
普通话证书普通话一级乙等/二级甲等/二级乙等/三级甲等20/10/5/5
其他技能取证(驾照除外)高级/中级/初级20/10/5
教资1门合格5
社会实践与技能大赛干部任职校团总支、学生会主席团负责人15上限25分
院团副、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;院辅导员助理;校团学各部门正(副)负责人;学生会各部门正(副)负责人;校广播站正(副)站长;校级社团、协会正(副)负责人正/副   10/8
各班班委(未满一学年不计):班长;副班长;团支;学习委员;生活委员;楼层长(未满一学年不计)正/副  8/6
(未满一学年不计)班级其他班委;宿舍长;院团学干事、院级有星级评定社团协会干事;社团干事;学生党支部组织员;院学生公寓负责人;公寓查宿负责人4
创新创业大赛获省级/自治区一等奖;二等奖;三等奖;优秀奖25/20/15/10上限25分
获校级一等奖;二等奖;三等奖;优秀奖20/15/10/5
党团活动校级/院级5/2
申报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主要负责/负责/参与10/5/2
劳动教育校级/院级5/3
志愿服务校级/院级6/5
职业技能大赛自治区级/校级8/6/4/2
暑期社会实践联合实践/社区/乡镇20/10/8
其他活动讲座
1上限10分
参加活动校级/院级2/1
补充评优评先评分标准:
1.发现违法、违纪、违规行为,不良言论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,查寝检查有负面情况等行为,视具体情况减30-100分。有严重违纪行为的,一票否决。
2.获得专业竞赛、文体活动比赛奖项,如以团体为单位参加比赛获奖的,所有成员按相应等级得分的1/2加分。